>这首歌曲调轻快,在前世是由一位名为冯缇莫的网红歌手演唱,还算是一首及格线以上的歌曲,也算物尽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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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敲定,现场拟好合同,叶知秋没有经纪人,还是自己逐字逐句看的合同,最终签名、按下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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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说散就散》、《再见前任》两首歌交出,张康当场就一个电话吩咐下去,叶知秋再次三十万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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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丁婕的一万元演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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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秋,你该签约个公司了,至少先找个经纪人吧。”张康建议道,“两首歌都六十万了,你以后入的账越来越多,不好一直用私人账户收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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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公司账关键是税,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后,公司收款税还是少一点的,很多支出也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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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张康的善意提醒,叶知秋笑着道谢,这一点他当然知道,也考虑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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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李雯雯看着异彩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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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万啊,仅仅是两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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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她们这些电影明显片酬高,动辄几百上千万的,但其实到手真没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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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李雯雯自己,秦歌是当红小生,在这部戏中是1000万片酬,她就只有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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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扣去税,,还有公司的分成、自己团队的支出等等。。。最终自己到手,有三分之一都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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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叶知秋,仅仅是动动手指,就有六十万进账。。。更关键的是,现在的叶知秋还是自由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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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干啥干啥,相比起来,自己的限制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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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帅气,有才华,还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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