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的脸,他惊愕道:
[是你。]
我一看,搁这碰瓷呢。
我冷笑一声,指着墙头的监控说:
[监控可以证明我的清白。]
他嘿嘿一笑:
[这里的监控早坏了,而且我都算好角度了,你的行车记录仪也拍不到我。]
[我要五十万,拿来吧。]
闻言我从包里掏出五百块,给旁边的路人。
[大哥,待会帮我去警局做个证。]
警察局里,路人收了我的钱,喊的声嘶力竭。
[我作证!就是这个人故意撞上去的!我看的清清楚楚!]
眼看警察犹犹豫豫,我继续说:
[警察先生,这个人碰瓷我的时候算的清清楚楚。我严重怀疑他有前科,建议警察好好调查一下。]
闻言警方去查他的档案。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孟豪经常莫名被人撞到,有的选择赔钱了事,有的跟我一样,把他拎到警局闹得鸡飞狗跳。
而且前几天他因为偷窃刚被放出来。
警察一看不得了,哪里信他半个字。
而且这时他也成年了,也该负起法律责任了。
在我的强烈建议下,孟豪由普通的拘留十天,改成拘留一个月。
最后我开着玛莎拉蒂,看到孟豪扒拉着铁窗恨恨地瞪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