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崇礼看到她失落的模样,第一次懊悔自己嘴拙了。
奇了怪了,明明他以前也不是这样啊。
他要表达的也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不想秦筝愧疚罢了。
秦筝,我没有红颜知己。陆崇礼严肃的说。
也是,你是有未婚妻的人了。秦筝勉强一笑。
陆崇礼:。。。。。。
陆大哥,我给你熬了点粥,你还吃得下,我给你盛一点秦筝问。
好啊,我这两天天天喝汤,正好喝的腻味了。陆崇礼确实也是挺怀恋秦筝的手艺。
尤其是秦筝熬的粥,更是一绝。
秦筝打开保温盒盖,拿着勺子,一勺一勺的将粥盛进瓷白的碗里。
灯光下,一张清丽的小脸被照的透白又出尘。
今天的秦筝穿了清爽的蓝色牛仔背带裤,里面搭配着白色T恤,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头飘逸又柔顺,小巧的耳垂若隐若现的从黑发间露出来,连耳垂上的流苏耳坠都透出别致的美来。
陆崇礼有些怔忡。
其实他早就知道秦筝长的挺不错的,只是她的美是低调内敛不张扬的。
也或者是她平时很少将心思注重在打扮上。
不像现在,回到了秦家。
每一件衣服都是奢侈品店的商场经理按照她的身型精心挑选送过来的。
一个本就好看的人在衣服和首饰、护肤品的点缀下,只会变得越来越光彩照人,也更加吸引男人的注意力。